古筮知識:相生中帶有相害,相生用於定性,相害用於細節。
子月辛亥日,再佔遠行求財,又得“明夷之豐”

1、選取用神:此卦乃上卦求財的再佔之卦,仍以財爻為用,妻財午火出現在卦中變爻位置,取作用神。
2、吉凶判斷:再佔,仍是世動化出用神午火過頭生,又是用神生世吉兆。此財鐵定可得了。然有基礎的學者必要會提出疑問:“此用神午火被月破日克,屬於衰敗式特殊日月組合,已成朽木不能再作用他爻,這似乎已經肯定是凶兆了,怎會反而得財”?這個疑問本身是沒錯的。但之前反覆說過,再佔之卦自有其獨特分析原則,它的特點是不再顯示全面的卦理信息,而會很有針對性地根據上卦的疑問重點顯象,所以看再佔之卦,信息將更為直接與粗擴,若見靜卦,之需粗看何爻持世;若見用神發動作用世爻,只需粗看動不用看變;若見變出用神,只需看所變對世爻的功用,而無需仔細分析變爻的性質。此例再佔就是這樣,世動化出財星迴頭生世,預示有財,分析得太細緻反而出紕漏。
3、應期細節:吉凶已定性,根據前卦世爻寅木旬空,得出寅月為應期,又見此卦應爻卯木旬空,應期細節層面應爻也代表事態本身,據此即可推得卯月為應期,由此寅卯正好相連,所以遠判開春寅卯月得財,近斷寅卯日將出發,兩相兼顧。細節上用神生世,不但是事成之徵,而且還是受益之象,故“諸事遂心,捆載而歸”。唯一不妥當的細節信息是午火與醜土生中帶害,午火可生醜土,午火與醜土彼此亦相害,這寓意求財過程中或有不如意的事端發生,但凡事有得必有失,天道如此。也無須太過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