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68 古筮知識:再占卦的信息重心,在於回答疑惑。應期則要參考前卦綜合判斷。
由於卦理不曉,亥月己丑日再佔將來有官否?又得“水地比”(例67的再佔之卦)

1、選取用神:問官途,依然取官鬼爻為用,卦中只有一個持世的官鬼卯木,定為用神。
2、吉凶判斷:這卦雖然是再佔之卦,但似乎更加好解,自佔自事搖出靜卦,首先關注的不是用神旺衰,而是看是否有用忌爻持世,這卦恰好是用神官鬼卯木持世,再看有沒有“根”?意思是卦中有沒有元神,官鬼的元神妻財爻在卦面應爻位置。世用有沒有月破或日破?也沒有。用神持世有根無破,這已經足夠了,足夠的理據將此佔定義為吉兆,其餘旺衰信息在吉凶層面已經不再顯得重要。所以原注說:“命若無官,如何得官星持世?官臨世位,食祿王家終須有日”。
3、應期細節:若單按卦解,世用官鬼卯木靜旺逢衝為應期,此卦的吉兆應期多在酉年,但這卦是再佔之卦,前卦的官鬼月破已經明確顯露出巳年的應期,此卦的應期就無須單獨再去考究了。因此作者對事主應期的諮詢時回答:“前卦官臨月破,應定實破之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