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二:牽復,吉。
《象傳》曰:牽覆在中,亦不自失也。
“牽復”者,謂與初九牽連而復也。此爻亦秉《乾》體,具陽剛之性,上進而為六四所止。然以陽居陰,位不得正,故欲進而有障;見初九之復,亦即牽連而複本位,故曰“牽復”。蓋以剛中從容之德,自審進退,不失其宜,是以吉也。《象傳》曰,“牽覆在中,亦不自失也”,謂其有中正之德,能適進退出處之宜,自不失其節操也。“亦”字,承初爻《象傳》而言。
【佔】 問時運:因人成事,自得獲利。大吉。
○ 問商業:宜創立公同社業,或舊業重振,皆得吉也。
○ 問家宅:主兄弟和睦,恢復先業,必致家道興隆,大吉之象。
○ 問疾病:必主夙疾復發,小心調治,無妨。
○ 問行人:即日偕伴同歸。
○ 問戰徵:主連日得勝。
○ 問六甲:生女。
○ 問年成:豐收。
【例】 餘有熟知商人某氏,以某局有購舊羅紗之命,乃至橫濱外國商館,先取樣品進呈某局。時適有他商二名,亦進呈樣品,某局員以某氏所進為良品,以他二名所進為劣等。二商人憤憤不平,來告曰,同一物品,而局員妄以一心之愛憎,漫評貨品之高低,其中不無賄囑,餘將告發於長宮,請佔前途得失。筮得《小畜》之《家人》。
斷曰:此卦君子為小人所止,有屈而不伸之象。今二爻與五爻,雖同秉陽剛,本非正應,恐告於長官,未必能達,以止為可。夫商人販舊貨物,同業相妒,亦事之常。在該局員妄評貨品,與之爭論究亦無益,足下即使議論得直,物未必得售,不如中止。勸二商牽連而歸復其本業,謂之“牽覆在中,亦不自失也”。“不自失”者,謂思後日之利益,忍而歸也。
【例】 明治二十四年,郵船會社汽船東京九,值朝霧昏迷,誤擱房州洋之淺洲,以軍艦並他汽船,極力牽引,毫不能動。或來請佔是船之利害,筮得《小畜》之《家人》。
斷曰:依此佔,今東京九,已得他汽船引出,其船體無所損,可安全而還也。《象傳》曰“不自失也”者,即無所損之謂也。
後果如此佔。